NBA赛事
舆评-观点中国_中国网
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长治市潞城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苯胺泄漏事故。经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企业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库区一根往成品罐输送苯胺的软管已发生爆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河道。具体爆裂时间尚不清楚。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并关闭了企业排污口下游的一个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浊漳河是长治市最大的河流,流经全市12个县、市、区,在长治市流域面积9 991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71.9%。汇集媒体报道事故影响得知,此次苯胺泄露事故,浊漳河下游母羊意外流产,河北邯郸市区从1月5日下午起突发大面积停水,河南省安阳市红旗渠部分水体受污染,事故牵扯三省水源。
然而间隔了5天时间,山西省环保厅1月5日才获知消息,随后,才通知河北河南。1月6日,媒体开始报道,“山西苯胺泄露”事故迅速覆盖各媒体头条,成为当日最热门话题。当日媒体报道量即达到1530条。
事故上报省环保厅并且见诸报端,长治市政府和天脊煤化工集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浊漳河河道对水质污染物进行活性炭吸附清理。
在这个过程中,最让人疑惑不解的是,12月31日发生事故,1月5日才上报给山西省环保厅。在山西苯胺泄露事故的新闻中,“瞒报”与“苯胺泄露”同时以关键词出现在新闻报道中1460次。
据央视记者在长治官方发布会现场报道得知,长治发生苯胺泄露当天,长治市和天脊集团已经成立了由长治市副市长牵头,作为组长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包括对于软管进行更换,对企业进行关停,以及对于污染的泄露物进行一些阻拦等工作。而根据事态的发展,工作组级别升级,由长治市的市长担任组长。小组工作都是在长治市市属范围内进行的,并没有及时的通报给省政府。按照长治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这次事故存在的问题并非“瞒报”,而该定性为“严重的迟报”。
媒体对于长治官方“瞒报”变“迟报”的说法表示不确信。而这种文字游戏并没有减轻各大媒体的围攻。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广州日报》等主流纸媒,中国网、人民网、齐鲁网等门户网站均发表评论文章批评山西长治官方在处理公共安全事故时的不妥之处,认为长治的处理不力可能会演变成政府信任危机。而作为山西官方网站的山西新闻网只在事故见报当日,即1月6日,发布三条新闻,通报污染情况。另外则是在1月8日发布两条新闻,称清理污染物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快,污染情况已得到有效控制。
新华社评论指出,“瞒报、迟报仍不时发生,无疑是对国家法令的公然违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漠视。”并要求加大对瞒报、迟报事件的查处。
从媒体评论的强硬口气中可以看出,如果事故发生不可避免,那么瞒报迟报就是实实在在的人祸。
对于瞒报迟报的疑问,长治市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王一平代表长治官方表示:“我们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报的,并不是晚报五天。发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自己处理就行,一出边界了这才需要报。”
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规定,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2012年3月山西通过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长治官方发言人所谓的“按照规定程序”根本无法理根基,明显违背了国家和山西省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案,长治市政府在处理苯胺泄露事故上程序非正义。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这话一听就是狡辩。”
经历了媒体曝光和炮轰之后,长治官方开始主动应对,多次召开媒体通气会。长治市市长张保主动道歉。长治做未及时上报,首先是对于这个事故的性质判断有误。另外是环境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在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处理分为两步,一是找到谁负责?二是对事故负责。事故被曝光之后,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分,化工企业已停产。山西省政府,山西省监察厅,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纷纷介入事故调查当中。而刚刚上任的山西省代省长连夜赶到苯胺泄露现场,并责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举一反三。
国家环境应急组成员,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认为,这次山西长治泄露事故符合重大污染事件的两个标准,一污染跨省边界,二影响地级市供水,但事故定性还需最终调查结论。而事故的追责还需要媒体和监督部门进一步跟进。
责任不能只停留在表面,深挖下去发现8.68吨有毒化工中间体苯胺,要泄漏到海河水系的浊漳河,威胁到下游邯郸、安阳饮用水水源,至少需要突破分流阀、每2小时一次的例行排查、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4道软硬件“阀门”。事故之所以酿成并造成较大影响,因为上述四道“阀门”都是松动的。2008年3月,总投资8.5亿多元的全国第一个“监控合一”的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在山西建成并投入使用。天脊化工恰恰是山西省环保厅负责监管的自动监控企业之一。长治官方对此并没有答复。
如果事故问责只停留在处理几个直接负责人,而对瞒报迟报、安全“阀门”失效、自动监控中心形同虚设等问题不追究不深挖,那么再声势浩大的批评及自我批评也不过是隔靴搔痒。
漳河上下游流经的晋、冀、豫三省,因水源问题多年角力博弈,此次污染事件发生后,三省如何治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泄漏苯胺随河水流出省外,处于受污河水下游的河北、河南两省也受到影响,三省联动应急,截流治污。长治市政府对浊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排查隐患。
然而,此次苯胺泄露事故的曝光还让公众注意到一些未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在企业大力拦截清理的同时,下游村民对此次事故及危害并不知情。当地化工厂烟囱林立多年,很多村民有各种血液病。关于事故是否影响河南民众生活一事,山西、河南各执一词,而山西方面始终三缄其口。邯郸市冬泳协会向天脊集团提起公益诉讼索赔2000万。
看来,补救不仅仅是止住泄露这么简单,因为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早已经蔓延。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亡羊补牢是第一步,然而,下游居民是否长期受影响,外省水源安全如何保障,是需要从根本上考虑的问题。污染不分地界、省界,不是可以关起门来就解决了,也不是可以放一放的缓事,相关居民晚知道一天,其生命健康与安全就可能受到损害。人命关天,无论是污染企业还是长治市政府,必须要对事故做好负责到底的准备。
在发生责任事故、公共危机时,“瞒报”成了某些事故发生地区的地方政府以及某些负有监管责任公共管理部门不约而同的习惯性选择,甚至形成固定模式。这是由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恐惧和侥幸心理。
而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舆论环境仍然采取宁紧勿松的管理模式,为“瞒报迟报”提供了土壤。
《西安晚报》发表评论文章《瞒报是“权力环保模式”的必然结果》指出事故瞒报的路径:一旦污染事件突发,它们最先选择做的,也不是积极通报,让民众预防,而是或“努力补救”,或刻意隐瞒,直到纸再也包不住火,才不得不面对。尽管长治苯胺泄漏事件还有更多的真相待披露,但其瞒报仍是循此路径。
接踵而至的严格治理整顿措施会使当地政府产生一种惧怕心理:为此付出的成本过多、过大,不但直接影响本地一个时期内的经济增长,更可能给当地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而最终都和一届政府班子的政绩考核挂钩。
而安监总局发言人也印证了这种思维:很多重大事故背后都存在腐败,失职渎职、、“保护伞”等问题。地方政府的瞒报,一是遮蔽自己的失职;二是为了地方的GDP;其三则可能是为掩饰背后的腐败。
一旦瞒报迟报被曝光,就会出现媒体事件和公众恐慌,造成当地政府无法扭转的舆论颓势。即使后期补救处理得好,也可能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信任,影响政府形象。
在媒体落后的时代,瞒报是逃避责任付出成本最小的方法。只要封住了部分知情者之口、只要管住了个别媒体的嘴,无论天灾还是人祸,往往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今,突发事件发生后,很难再“捂盖子”,因为事件的传播速度远远超出了危机公关的速度。政府处置事件的一举一动都处在舆论聚光灯下。自非典疫情以来,无数事例表明,突发事件能否顺利处置与信息的透明度密切相关。越是公开,谣言就越少,公众看到诚恳的态度,就会多一份宽容和等待。
消息闭塞的时代已经结束了,诸如瞒报迟报的老式公关思维也该随着进博物馆了。
说个笑话,前两年这城市的市长到深圳出差,一下飞机晕倒了,怎么救都不醒。还是秘书了解情况,召来一辆汽车,冲着市长的脸排了一通尾气,市长悠悠醒了,说:“唉,深圳的空气不够硬啊。”
山西耗资8.5亿监控系统未监测到苯胺泄露!为何如此昂贵系统不能检测到这次的污染?是设备还是人的问题?政府应追责到底!水资源污染绝不能迟报或瞒报,饮水安全有关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污染事件的发生,也拷问漳河流域的日常监管监控体系。据调查,这些污染物经过了侯壁水文站、天桥段水文站、刘家庄水文站、匡门口水文站、观台水文站等。其中有的水文站还是国家级重点水文监测站。这些水检部门可以通过日常监测在污染物来袭时发出预警通报,然而期间均未发现水质异常。
近期山西省共发生5起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南吕梁山隧道爆炸、潞城苯胺泄露两起涉及瞒报,社会舆论对此高度关注。所以,山西省安监局局长张根虎被调任山西省文联。——他到文联干什么?好像文联和安全监督是两回事,难道文联这个活谁都可以干吗?
本身就没有多大的事儿,邯郸是小题大做,把水给停了。邯郸把水一停,结果把事儿闹大了。
本文由:欧洲杯,德国vs苏格兰直播提供